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开展兵团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兵财库〔2021〕11号)要求,经2021年3月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报请兵团财政局同意,决定取消现有的教学科研用实验材料、试剂及耗材,办公耗材,校园维修工程设计的入围供应商库。
今后教学科研用实验材料、试剂及耗材,办公耗材,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或项目电子化平台购买。资金预算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维修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装饰装修、绿化工程3类进行分包,各招采1家设计和施工一体的供应商。资金预算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维修工程项目,逐项进行招采。
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日(不含5月1日)为过渡期, 2021年5月1日(含5月1日)后与被取消的入围供应商按原渠道发生的业务将不予认可,产生的费用将不予结算。
本通知即日起开始实施。
石河子大学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