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兵团财务局兵财资管〔2015〕21号《关于开展兵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自查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1日至9月10日,截止到9月15日自查工作完成的单位共有12个,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MBA教育中心 | 7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2 | 保卫部 | 8 | 校医院 |
3 | 发展与规划处 | 9 |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招生就业处 |
6 | 人事处 | 12 | 组织统战部 |
由于资产清查责任重大,希望各单位认真盘查,尽量找到在账资产。在自查阶段发现有些单位报上来的报表不符合要求的标准,诸如有些报表没有合计【台件数量】、【合计金额】、明细报表没有按照仪器编号逐条显示,有些报表没有显示单价、有些报表没有领导签字或盖章等细小问题。由于时间紧迫,希望各单位抓紧时间,尽快完成自查工作,本周五之前未报材料的单位必须报来,以免影响第二阶段资产核查工作。
资产管理科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