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石河子大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8-28浏览次数:600

 

 


根据兵团财务局兵财资管〔201521号《关于开展兵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1591925在全范围内组织实施。本次资产清查统一以201412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内容是清查基准日单位所有的各类资产和负债等。

随着国家资产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对资产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将全面核实学校的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着重解决历年来形成的有账无物、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等状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

学校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对有账有物、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分别列出有账有物明细表、有账无物明细表、有物无账明细表,丢失资产备注原因。对资产清查中发现帐实不符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除各单位完成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外,计财处需填报2014年度资产负债清查表(兵财清01表)、应收款清查明细表(兵财清03表)、预付款清查明细表(兵财清04表);人事处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兵财清02表);基建处需填报在建工程清查明细表(兵财清05表)、土地明细表(兵财清07-1表)。后勤管理处填报2014年度通用设备车辆表(兵财清07-3表)。

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91日至910日 ),各单位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登录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系统查看、下载本部门资产台账(网址:http://202.201.161.155/sbweb,如忘记密码请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完成相关报表填写(签字盖章),并在910日前将自查结果及相关资料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2.复核阶段(911日至920日),学校资产清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结果报表整理汇总,并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

3.汇总上报阶段(921日至925日)学校资产清查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兵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清查报告》上报兵团财务局。


资产管理处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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