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6月23日发出《关于报送资产处置申请材料的通知》后,截止7月14日,只有经济与管理学院、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文学艺术学院、组织部、审计处、药学院等7个单位进行了申报,申报材料已通过学校审核,本批申报材料即日将报送兵团财务局审批。
还没有报送申请材料的单位利用假期整理汇总材料,请于2015年9月5日前报资产管理处,9月中旬评估公司将对申报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由于兵团要进行全面资产清查,为搞好资产清查工作,下半年不再受理报废资产申请。
因报废处置论证、审核、评估、审批、竟拍等环节较多,周期长,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以免耽误后期工作。
各单位申报资产报废处置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被盗的要追究单位及资产管理人的责任。
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需满足以下条件:⑴.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⑵.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资产报废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石河子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由单位资产管理员领取)
1.按表格要求填写申报单位、申报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批量设备附设备清单);
2.设备报废原因;
3.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盖单位公章;
4.专家组技术鉴定意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5人)
二、报废资产设备清单(一式叁份并提供电子版)
单位名称:
序号 | 仪器编号 | 分类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价 | 厂家 | 购置日期 | 领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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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台件; 元。 (单位盖章)
三、报废资产分类汇总表(一式叁份并提供电子版)
单位名称:
序号 | 报废资产名称 | 数 量 | 金 额 | 购置日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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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台件; 元。 (单位盖章)
四、报废申请报告
报告中应说明申请报废资产的名称、购置日期、设备数量、合计金额、报废原因等,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
资产管理处
2015年7月15日
地址:中区行政楼434B室 联系人:陈 龙 电话: 2058910
E-mail:long@s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