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采购申报流程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2271

资产设备采购申报须知


  1. 资产设备购置单位在当年预算资金或其他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在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石河子大学资产设备购置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明设备名称、用途、性能参数(申购设备型号、规格、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需另附详单,以便招标采购)、预算价格,资金来源、单位意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行政章。

  2. 资产设备采购金额较大的需打报告,报由分管业务校领导批准后,按审批程序逐级审批。

  3. 经费科目涉及教学、科研、研究生、及211经费的项目,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意见签署意见。

  4. 购买的资产设备必须遵循工作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大批量的(5万以上)设备购入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评审论证意见,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5. 所有采购报告须交由资产管理科审核备案,经计财处审核批准后交由统一采购科招标采购。

  6. 通过其他途径购置,未经资产设备管理科审核备案或未经统一采购科授权的采购项目,资产设备管理科不办理资产入帐登记,财务不于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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