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科职能及岗位职责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07-20浏览次数:3728

一、房屋管理科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公共用房的房产信息建档工作,做好公共用房的新增、转固、变动、验收、移交、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掌握学校各类公共用房的数量、性质、用途等第一手资料,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公共用房的调整、分配、使用等统计工作。

第三条  负责拟定、实施学院等公共用房的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调整方案,做好各学院、各部门用房的面积核算及核查工作。

第四条  做好发展储备用房的统一管理,全面掌握学校的房屋使用情况,每年对全校公共用房进行1-2次的核查工作。

第五条  负责学校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对房屋信息进行统计、更新,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房产信息。

第六条  向教育部、兵团、学校等上级管理部门上报各类房屋数据统计年度报表工作。

第七条  公共用房的维修、采暖等经费预算、上报工作,周转房的日常维修维护及预算。

第八条  实施制订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方案。

第九条  高层次周转房分配、使用和调整工作。

第十条  周转房公共部分的日常维修、维护修缮管理及预算结算工作;家具、家电等配置招标采购工作,水、电、暖、气等生活费用的购买结算。

第十一条  负责学校青年教师公寓的登记、建档、检查、调配工作,办理租金收缴等有关入住手续。

第十二条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宿舍清退和房源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学校公租房的信息登记、合同签定、租金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公租房的腾退、检查、变更等信息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学校公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登记、转固及建档工作。

第十六条  负责学校私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登记、建档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房屋损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时的报批工作。

第十八条  协助处理学校各种房屋产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方面的信访和法律纠纷等工作。

第十九条  全校房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条  全校教职工冬季取暖费审批、造册、发放工作,以及公房暖气费的审核、对帐及结算。

第二十一条  负责办理离校教师有关房产信息的审核、盖章等离校手续。

第二十二条  完成学校、资产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房屋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1.制订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科室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召开科室例会,检查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配合学校做好办公用房的调整、分配,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其公共用房的调整、分配工作。

4.指导督促不动产权证、三角地大证的办理工作。

5.协助处理学校各种房屋产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方面的信访和法律纠纷等工作。

6.学校教职工暖气费发放审核,以及公房暖气费的审核、结算。

7.负责办理离校教师有关房产信息的审核、盖章等离校手续。

8.教职工住房房改基金、维修基金动用报批协调工作。

9.日常业务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对学校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公租房、周转房信息进行统计,更新。

2.负责做好学校公租房、青年教师公寓的日常管理、租金结算工作。

3.做好周转房家具、家电等配置招标采购、生活费用的购买结算及预算。

4.协助做好水、电、暖、气等的日常维修维护及预算。

5.协助科长做好办公用房、公租房、房屋产权纠纷、科室管理等工作。

6.做好科室档案工作,督促指导成员档案日常收集整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岗科员职责

公房管理岗

1.负责公房(120栋)的建档、移交、转固工作。

2.负责公房的分配、调整、清查工作。

3.绘制全校办公用房信息化图纸。

4.公房数据上报工作及信息化管理。

5.向教育部、兵团、学校等上级管理部门上报各类房屋数据统计年度报表工作。

6.公共用房的维修、采暖等经费预算、上报工作。

7.学校公共用房、住宅的房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资源配置核算管理。

8.负责对学校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公房信息进行统计、更新,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公房配置、使用信息。负责公共用房的资源优化配置,做好各学院、各部门用房的面积核算及核查工作。

9.协助处理学校各种房屋产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的信访和法律纠纷等工作。

10.学校教职工的取暖费造册。

11.协助做好有关历史遗留产证办理、三角地不动产权大证办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转房管理岗

1.负责学校公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登记、转固及建档工作。

2.负责学校私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申报办理、登记、建档工作。

3.负责象牙城周转房日常管理工作。

4.青年教师公寓固定资产盘点,废旧资产报废工作。

5.水、电、暖、家具等的日常维修维护及预算。

6.学校房屋私转公、公转私产权手续办理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房屋损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时的报批工作。

8.协助处理学校各种房屋产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方面的信访和法律纠纷等工作。

9.协助做好全校教职工冬季取暖费审批、造册、发放工作,以及公房暖气费的审核、对帐及结算。

10.协助做好办理离校教师有关房产信息的审核、盖章等离校手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