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管理科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经营性房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二条 定期开展学校经营性房产的清查工作并形成报告。
第三条 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审批、报备、监督。
第四条 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经营性房产的出租与日常管理及其合同的起草、审阅、签订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及时做好校属经营性房产合同及票据和有关文档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六条 协助领导做好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纠纷等的谈判与调解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及时做好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经营性房产的维修。
第八条 做好经营性房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九条 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协助做好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经营性房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2.定期开展学校经营性房产的清查工作并形成报告。
3.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审批、报备、监督。
4.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经营性房产的出租与日常管理及其合同的起草、审阅、签订与管理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纠纷等的谈判与调解等管理工作。
6.及时做好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经营性房产的维修。
7.协助做好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8.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管理岗科员职责(岗位1)
1.负责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的出租与日常管理及其合同的起草、审阅、签订与管理工作。
2.负责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的安全管理工作(水、电、暖、天然气、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安全)。
3.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和车库的消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4)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校内各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④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⑤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⑦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⑩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⑪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5)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6)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9)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10)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审批、报备、监督工作。
5.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纠纷等的谈判与调解等管理工作。
6.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合同及票据和有关文档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的维修。
8.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9.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科室其它工作。
(三)管理岗科员职责(岗位2)
1.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19栋高层27个独立车库、北区地下车库车库114个车位、中区操场车库66个独立车库的出租与日常管理及合同的起草、审阅、签订与管理工作。
2.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中区、东区、南区68间经营性房产和北区19栋高层27个独立车库、北区地下车库车库114个车位、中区操场车库66个独立车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水、电、暖、天然气、食品安全)。安全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5)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6)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3.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19栋高层27个独立车库、北区地下车库车库114个车位、中区操场车库66个独立车库的经营性房产合同及票据和有关文档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4.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19栋高层27个独立车库、北区地下车库车库114个车位、中区操场车库66个独立车库的经营性房产的维修。
5.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审批、报备、监督工作。
6.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纠纷等的谈判与调解等管理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处权属范围内北区19栋高层27个独立车库、北区地下车库车库、中区操场车库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科室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