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简讯(3月份)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效释放学校办学空间,资产管理处以“小步快跑”方式积极推进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走深走实。

资产管理处依据《石河子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石大校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资产处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有序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一是严格报废处置程序,在征求相关专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处置;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给兵团财政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三是及时对接回收企业,对电子类固定资产进行回收处置;对非电子类固定资产,积极履行“放管服”要求,授权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处置回收工作。

截止3月底,已完成对17个二级单位报送的3445台件,资产原值1451.5万元固定资产分类汇总和报废处置审批,其中:电器电子产品2349台件,非电器电子产品1096台件,分三个批次,成梯次报审,加速推进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下一步,资产管理处将持续加强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修订我校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严格报废标准和处置程序,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释放有限的教学科研空间,不断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资产管理处 石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