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为确保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综合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谨防铺张浪费,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规定,现提出办公设备等配置标准,以便校内各单位参照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内容
(一)本标准适用于校内各级行政、教学及科研等机构和部门。
(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内容包括:办公家具、空调、办公设备。
二、资产配置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三、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一)办公室家具
1.校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1.2万元配备,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保密柜等。
2.学院、部、处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6000元配备,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保密柜等。
3.科级及相应办公室
办公桌椅每人1套,每套不超过1000元。
普通椅每张不超过150元。
文件柜1-2个,每个不超过800元。
(二)会议室家具
小会议室,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配备。中、大会议室,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配备。
(三)使用年限:家具类10年以上。
四、空调配置标准(分体式空调)
(一)各类用房原则上不配置空调,因特殊工作环境要求需配置空调的需经资产管理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严格按以下标准配置,不得超标。
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15㎡,可配置1.0匹挂机1台,每台不超过2000元;
房间使用面积在15㎡-20㎡,可配置1.5匹挂机1台, 每台不超过2500元;
房间使用面积在20㎡-30㎡,可配置2.0匹挂机1台, 每台不超过4000元;
房间使用面积在30㎡-40㎡,可配置3.0匹柜机1台, 每台不超5000元;
房间使用面积在40㎡以上的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二)使用年限:空调10年以上。
五、办公自动化配备标准
(一)计算机
配备数量:办公用台式电脑根据单位性质可按在编人数的60%—100%配备;笔记本电脑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可按在编人数的5%—10%配备。
配备标准:办公用台式电脑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6000元以内,专业技术指标要求较高的经审批可以控制在9000元以内;
笔记本电脑单台标准控制在10000元以内。专业技术指标要求较高的须经专家论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计算机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
(二)打印机
配备数量:普通激光打印机可按每2台办公用电脑配置一台,工作组激光打印机可按每5台办公用电脑配置一台。
配备标准:普通激光打印机单台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普通喷墨打印机单台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工作组激光打印机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7000元以内。
打印机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
(三)复印机
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配置复印机,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复印机1台,单台标准控制在10000元以内;复印工作量大的单位单台标准控制在15000元以内;担负学校文印工作的部门可配中高档数码复印机,标准控制在25000元以内。
复印机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
(四)速印机
凡独立对外发文,文印工作较大的部门可配速印机1台,单台标准控制在25000元以内。
速印机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
(五)其他设备
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影碟机等,原则上不予配置,确因工作需要的经资产管理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扫描仪:确因工作需要的单位可配置一台。单台标准控制在800元以内。
碎纸机:学院、部、处及涉密部门可配1台;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
传真机:确因工作需要的,因教学科研工作经常发送传真的单位可配置一台。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3000元以内。
投影机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20000元以内,按单位实际需要配置,每单位限配1台。
电视机单台价格不超过2500元;
影碟机单台价格不超过600元;
摄像机单台价格不超过6000元,专业技术指标要求较高的经审批确定。每单位限配1台。
数码照相机单台价格不超过4000元,专业技术指标要求较高的经审批确定。
以上设备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
6.计算机网络设备类的配备标准
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配置,根据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或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化建设所需配置的网络设备标准要求确定配置标准。
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资产管理处
200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