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我校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了2019-2021年度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经专家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得出结果,现将执行定点采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含科研经费)购买办公耗材的,均应按要求在学校公布的供应商范围内实行定点采购。
二、定点采购的执行期限
本次定点采购的执行时间从2019年11月25日开始,有效期为2年。定点供应商在此期间,将按定点供货承诺书的承诺,提供产品和服务。前批次(2018-2019年度)的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合同执行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4日止,财务报销手续截止到2019年12月15日。
三、定点采购结算方式
与定点供应商结算应按计财处供应商定期集中报账要求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付款。
四 、中标价格
定点供货中标价格为最高上限,用户可根据需求在同类办公耗材的定点供应商之间任意选择进行采购,各单位可在不超过招标价格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协商以争取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五、服务承诺
本次定点供应商均承诺,所供货物为正品行货且价格低于市场价。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市场价是否有偏差,对于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学校有权针对调查情况对供应商做出处理。在合同期内,如一家供应商累计接到三次属实投诉后,学校将按合同约定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对供应商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请及时告知学校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2058967),经调查情况属实后根据合同约定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处理。
六、电商办公耗材采购
网上购买办公耗材的,需提供网上商城价格低于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同型号产品价格证明,发票中未列明明细的需同时提供网上商城税务发票系统中出具的发票清单,不能提供或自己打印的清单无效。
附件:2019-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各类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最终价格及联系方式
石河子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