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堂使用流程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853

会堂使用管理服务流程(指南)

  

    会堂是学校举行重要会议、学术报告、文艺演出、传播科技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安全、文明、规范、合理使用会堂,提高与完善科学化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达到文明使用的目的特制定以下安全实施管理工作流程。

一、管理部门:

石河子大学会堂的使用管理由大学资产管理处会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2057390(主任办公室)

    二、会堂现有场地设置:

石河子大学会堂内有大会堂(900座)、学术报告厅(300座)、第一会议室(50座)、第二会议室(60座)、第三会议室(70座)、第四会议室(50座)、第五会议室(50座)、小会议室(20座)二间。

    三、使用联系流程:

   1.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一周与中心主任进行联系。

   2.使用档期确定后到会堂会务中心主任办公室进行办会、演出、开展活动的使用的登记。

   3.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要请示会务中心上一级领导,使用单位或部门要提前自行布置会场,会堂工作人员协助工作。电话联系容易出现纰漏,由此造成的失误,由联系者单位自负。取消活动要及时告知会务中心,避免由此造成的场地、人力、物力的浪费。

   4.确定的各项活动主任向各工作点(灯光、音响、舞台机械、保洁)下达工作通知单遵照执行。

    四、说明:

1.凡学校的各类校级会议及活动,经校办批准、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安排的不收费;对于校内各院及部门的其它活动和校外的一切社会性活动一律缴费使用。会议免费提供半天的会场准备,演出免费提供半天装台、半天彩排走台等;超时使用的均收取费用。

 2.会堂内场地各种用具设施,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搬出室外或挪作它用要爱护会堂场地、设施和器材。使用完毕,要及时清点、归位,进行交接,丢失的物品,由使用单位或部门照价赔偿;损坏的物品,根据损坏程度,由使用单位或部门酌情赔偿

 3.会堂的使用,遵循先学校、后部门,先紧急、后一般,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进行运作,使用时间发生冲突时,按此原则进行协商、调整,更换使用时间或使用地点

    五、要求:

   1.从消防安全、疏散安全出发,任何使用单位或部门,不得安排多于各厅、堂、室设计容量的人员进入室内。会堂保安及工作人员有权清除多余人员,使用单位或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维持好场内安全、秩序。

   2.凡演出活动和大型集会活动,使用单位应提前到消防局、保卫部门申请许可证。制定消防、安保预案,方可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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